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4.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选调程序
第一轮试讲—资格复审—第二轮试讲—笔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发布信息
(一)发布信息
选调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考生登录长沙人才网(***),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周五)9:00—8月29日(周四)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3日(周五)9:00—8月29日(周四)18: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8月30日(周五)9:00—8月31日(周六)9:3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6.第一轮试讲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试讲、资格复审和笔试
1.第一轮试讲
第一轮试讲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31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试讲采取自主命题方式并制做PPT,选题要求符合党校干部教育特点,试讲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第一轮试讲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资格复审
根据第一轮试讲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各岗位前6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后续考试资格,在同岗位同组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同分者一并入围。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3.第二轮试讲
具体以我校官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采取组织命题试讲方式。备课时间为2个小时,试讲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不做PPT。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
具体以我校官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内容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提供的材料撰写一篇作文。参加第二轮试讲且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9月5日(周四)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9月6日(周五)(9:00—12:00)到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办公楼408房(长沙市天心区正塘坡路56号)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9月6日(周五)(13: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5.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第二轮试讲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合成(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资格终审、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终审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组织人事部:0731-82771802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816119
3.监督电话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机关纪委电话:0731-82770426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731-84907975
附件:1.《2024年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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