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修班 招 生 简 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2002年北京市把北京师范大学列为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四所高校之一,教育部、北京市共建北京师范大学,投入巨资支持学校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004年在国家“985工程”二期建设中,北京师范大学获得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规划规模控制数为5亿元。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是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国家重点学科16个,北京市重点学科6个,并在16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北京师范大学现有8个国家文理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也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学校还有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现有硕士生导师1168名,博士生导师571名。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17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6名,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73名,全国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17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与MPA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资源丰富,2001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首批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2003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我校MPA专业学位的研究方向有教育经济与管理、政府经济管理、国土资源与城市土地管理、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公共事业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公共经济、公共政策与发展战略、医疗卫生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二、招生对象 1、各级党政、立法与政法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 2、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加全国MPA联考学员需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 三、课程设置 1、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2、公共管理学 3、公共政策分析 4、政治学 5、公共经济学 6、行政法 7、电子政务 8、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9、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10、组织行为学 11、领导科学与艺术 四、学员受益 1、接受知名教授的悉心指导,了解、学习最新的管理理论,系统地更新管理知识体系,再造管理理念; 2、汲取专家、政府高管切合实际的宝贵管理经验,有效地提升管理技能; 3、与来自不同业界的管理人士共同学习、相互交流、在学习过程中共同进步,建立起广泛的高层次人际关系网络; 4、在无需中断工作的情况下,获得充电学习的绝佳机会,并获得证明您能力的学业证书; 5、克服在职人员学习过程中的三大矛盾:工作紧张与学习无暇的工学矛盾,学习难以致用的学用矛盾,个人学习提高如何带动团队成长的个群矛盾。 五、政策支持 人事部文件规定,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MPA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MPA专业学位证书后,可对其学校费用给予支持。(2004年6月《国家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学员修完本班课程颁发“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修班结业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后,既自动转为正式MPA学生,本研修班的学分可全部转入。修满学分并完成论文答辩,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 学制与授课时间: 1、学制:12个月 2、授课时间:每月周末集中上课3天。 八、学费标准 学费:15000元/人,教材资料费:500元,入学时一次性交付。正式录取转为统招在职学员后,再补齐与统招硕士生学费标准的差额(现标准为30000元)。 开课时间:长期开课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 手 机:*** 邮 箱:hanfeng2118@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manage。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学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生日 学历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职务/职称 电话(办公) 手机 拟报班次 拟报专业 信息来源 ( )网上公告 ( )书信广告 ( )朋友介绍 ( )张贴广告 ( )电话招生 ( )报纸广告 ( )散发/挂取广告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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